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2021年)

388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页 发布日期:2021-04-07
免费模版
发文名称 :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样本)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秘师〔2021〕24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 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安徽省 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 4月 7日 聘用方(设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_(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特岗计划”教师): 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所属学校缺编情况和《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设定“特岗计划”教师岗位。 乙方自愿报名申请受聘“特岗计划”教师岗位,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报经省教育、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甲方聘用乙方为安徽省“特岗计划”教师,聘期 3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