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购销合同(2018年)

7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页 发布日期:2018-05-07
免费模版
(合同编号: )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购销合同(范本)甲方: (医疗卫生机构或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乙方: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经协商一致,就药品购销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一、药品品种数量和价格(一)药品品种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必须是江苏省 2015年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和所在设区市医疗机构联合议价中标的品种。药品数量为甲方向所在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通过审核的采购数量(具体见药品品种买卖清单)。合计:品种 个,签约金额 万元。合同履行数量可按药品品种买卖清单的数量上下浮动 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数量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向所在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追加采购。因临床合理用药管控因素,甲方可适当调整用药品种和采购金额。(二)药品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供药品的价格必须是甲方所在设区市医疗机构联合议价确认的价格,即甲方的采购和销售价格。二、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三、药品有效期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在其有效期内的实际可使用时间不得少于 6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可另行协商。四、包装标准(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Commented [1]: 本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失效,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替换为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合同条款。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