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领用合约(2021年)

52次浏览 0次下载 共9页 发布日期:2021-03-04
免费模版
发文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的公告(2021)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领用合约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公务卡”)申领人(以下简称“甲方”)知悉并理解牡丹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各项条款,自愿申领公务卡,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发卡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领使用公务卡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 申请 1.本合约中所称公务卡指中国工商银行向中央预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发行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个人牡丹贷记卡;公务卡支持系统指乙方提供给中央预算单位使用的用于财务报销的系统。  2.甲方申领公务卡,由所在中央预算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后向乙方统一办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使用公务卡时,甲、乙双方均须遵守财政部《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规定。甲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信用卡和信用卡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信用卡和账户。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申请及资信情况以及乙方与甲方所在单位的约定,确定是否同意发卡、发卡的种类及信用额度。乙方应依法为甲方的信息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披露,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甲、乙双方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对于甲方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查询、收集、留存、使用、对外提供等信息处理活动的具体约定,以甲方申请公务卡时签署的《综合信息查询和使用授权书》约定为准。 第二条 使用 1.甲方领取公务卡后,应及时办理卡片启用,对有签名栏的卡片,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名,并在用卡时使用此签名,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 如甲方所申领公务卡带有可用于脱机消费的芯片电子现金业务,应在收到公务卡后,及时向乙方申请电子现金启用,也可通过芯片消费交易自助办理电子现金启用。同时,甲方应及时圈定电子现金余额,电子现金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 1000元。 2.甲方可使用密码(含动态密码,下同)进行交易。凡因交易性质、习惯,或按银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