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年)

28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1页 发布日期:2011-09-22
免费模版
发文名称 :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的通知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的通知(沪房管市〔2011〕296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工商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居住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以下简称《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自 2011 年 10月 1日起,在本市居住房屋租赁活动中,当事人均可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参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自行制定合同文本;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同时停止使用。 二、 房屋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68号)的施行,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做好《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行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 《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通过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www.shfg.gov.cn)、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予以公布。 四、 《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Commented [1]: 本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失效,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替换为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合同条款。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