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2、2013年度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协议书(2012年)

435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页 发布日期:2012-06-17
免费模版
发文名称 :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2012、2013 年度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协议书 甲方: 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编号:NCCH20127710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定点采购服务签订协议: 一、 协议文件组成 甲方的招标文件、修正说明等,乙方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割的部分。 二、 服务范围: 本协议服务范围为南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三、 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有效期限内对办公用品有义务在采购人确定的市场价格基础上,按投标书承诺的综合优惠率对采购人供货,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超出服务以外的不在此列)。 2、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应至少确定一名专门业务联系人作为政府采购联系人,在4 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3、乙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对质量出现问题,应在 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有义务按季向市政府采购办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5、乙方在有效期限内应履行《定点供货承诺书》中的承诺。 6、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所提供产品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进行检查和考核。 7、甲方有义务督促采购人按时结清货款。 四、 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接受采购人订货后,凭《南昌市行政事业单位定点供应结算单》与采购人结Commented [1]: 本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失效,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替换为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合同条款。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