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服务合同(2002年)

16次浏览 0次下载 共3页 发布日期:2002-01-01
免费模版
上海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合同 (2002 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收运(处置)方(乙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处置地点: 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收运、处置甲方产生的餐厨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试行办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商定收运、处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收费标准双方商定,餐厨收运处置费 元/吨。其中:收集运输费 元/吨,处置费 元/吨。第三条 付款方式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每月(周、日)结算一次, 根据“运输单据”,按实际运输量由甲方支付乙方收运处置费。2 按月结算的,甲方应于当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收运处置费。Commented [1]: 本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失效,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替换为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合同条款。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