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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区居民家庭医生服务合约(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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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名称 :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下发《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家庭医生制度和农 村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号:  甲方(家庭成员):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家庭医生): 联系电话:  丙方:苏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为了保障社区居民身体健康,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生命质量,充分发挥居民健康“守门 人”的作用,社区卫生将以满足居民基本健康服务需求为服务理念,用家庭医生服务的 模式,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等有效、方便、经济、 综合的卫生保健服务。本着“平等自主,互相尊重”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自己 的家庭医生,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丙方为甲方在对乙方服务过程 中提供相关支持和保障。经三方协商,签订以下服务协议: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签约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居民个人健康信息,每年对 其进行 1 次健康状况评估,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计划,使居民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并 及时更新,保证健康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档案隐私尽保护责任。 2、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每季度至少发放 1 份健教材料;每月组织一次健康教 育讲座,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咨询。 3、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为适龄儿童提供第一类疫苗接种服务;为新生儿提 供家庭访视,为 7 岁以下儿童提供不少于 11 次的健康管理、咨询指导服务。 4、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对孕妇提供不少于 5 次孕期健康管理服务,为产妇提供产 后访视和 42 天健康检查;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健康知识咨询和指导。 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每年对 65 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不少于 4 次。 6、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为明确诊断的高血压、2 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治疗、 行为干预、监测和健康评估,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及咨询等服务,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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