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浙江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解改造协议书

35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页 发布日期:2014-06-06
免费模版
发文名称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解改造协议书 为落实《“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快落后船型拆解、改造,促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 乙方现有内河船舶,船名为:  ,船舶登记号为  ,建成日期为  年 月 日,船舶总吨为 ,船舶类型为  。 二、 乙方已知国家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相关补助政策并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愿按以下方式对上述船舶进行拆解/改造。 1.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定点船舶修造厂 ,将船舶拆解; 2.按照现行规范的要求,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定点船舶修造厂 将船舶改造,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贮存舱(柜); 3.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定点船舶修造厂  ,将单壳油轮(单壳化学品船)改造为双壳船。 三、 甲方为支持和鼓励乙方拆解/改造船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对乙方拆解/改造的船舶给予政府资金补贴,政府资金补贴额按《浙江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算并发放,共计人民币 元(¥ ) 。 四、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享受补贴资格,并向乙方收回已发放全部补贴,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乙方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补贴条件; 2.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协议书签订后 6个月内完成拆解或改造; 3.未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改造或改造船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 4.船舶拆解后仍保留船体整体结构的。 五、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