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公费培养协议书(2021年)

16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页 发布日期:2021-03-22
免费模版
发文名称 :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 2021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公费培养协议书(样本)河北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1〕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 号)要求,决定 2021 年继续在河北师范大学开展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一)培养中学教师 200 名,分别是语文 40 名、数学 30 名、英语 30 名、政治 40 名、物理 30 名、化学 30 名。 (二)培养小学全科教师 300 名,小学教育专业。 二、学制年限 学制 4 年,其中半年在中小学校实习。 三、招生录取 在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中,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本科层次考生。 对于培养学校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非公费师范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的规定,本人提出申请,经定向就业县(市、区)和培养学校同意,可在当年的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范围内转为公费师范生,签订协议并由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其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四、教育教学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河北师范大学制定培养方案。 五、毕业就业 (一)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具体组织招聘考试。由设区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