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云南省旅游合同(2013年)

12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页 发布日期:2015-12-31
免费模版
合同编号: 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出境包价旅游合同)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云南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2、组团社应是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旅行社,以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只能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3、凡旅游者不在旅行社营业场所签订合同,应注意核实旅行社业务代表的身份、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或旅行社盖章的副本复印件。4、组团社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应为与旅行社法人名称相一致的印章或合同专用章。5、经组团社委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代理旅行社(简称代理社)与旅游者签订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的,可以使用组团社的合同和印章,也可以使用组团社的合同加盖代理社印章,或者使用代理社的合同和印章。6、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选择本合同条款所提供的选择项,或是自愿在空格处填写完整内容。7、组团社和旅游者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不得低于 DB 53/T 416《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标准,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8、本合同书中的《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者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9、订立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第二部分 出境包价旅游合同》所载内容。10、本示范文本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解释,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使用。第一部分 告知及提示事项 一、出境旅游报名须知1、旅游者报名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2、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有向旅行社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的义务;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3、未成年人以及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单独参团,其监护人或家属应向旅行社提供书面同意证明。4、签订合同时须付清全额团费,合同方可生效。5、机票的签转、退票、更改,按航空公司规定执行;如因客人的原因造成的机票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6、旅行社通常无法控制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铺位、座位和乘坐时间,请游客予以理解;对具体出发集合时间、航班信息、住宿设施等不能确定要素的信息,出发前通知旅游者。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