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杭州市2014版)

249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页 发布日期:2014-11-24
免费模版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筹备组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筹备组的组成:1.由业主代表 人、建设单位代表 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 人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 人,共 人组成。2.筹备组组长由 (姓名)担任。二、筹备组业主代表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7. 。三、筹备组业主代表的产生:(一)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分配筹备组业主代表名额:1.以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划分为 个推荐区域,分别是 ,每个推荐区域推荐 名代表,共计由 名代表组成;2.以住宅、非住宅为单位划分 个推荐区域,分别是 ,每个推荐区域推荐 名代表,共计由 名代表组成;3. 。(二)采用下列第 项方法产生筹备组业主代表:Commented [1]: 本合同依据的《物权法》已失效,建议将《物权法》替换为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合同条款。

最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