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示范
合同预览图

天津市机动车买卖合同(2010年)

233次浏览 0次下载 共1页 发布日期:2010-01-01
免费模版
天津市机动车买卖合同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使用说明1.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供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机动车买受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2. 本合同所称机动车是指由机动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3.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4. 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或“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加以载明。天津市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出卖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买受人:Commented [1]: 本合同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失效,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替换为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整合同条款。

最新合同

相关合同

企业风控大师